各方與肉交所合作期間,為了更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有關禁止商業(yè)賄賂行為的規(guī)定,維護各方共同利益,促進各方關系良好發(fā)展,肉交所特此聲明:
第一條本協(xié)議所指的商業(yè)賄賂是指為獲取與肉交所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給予肉交所員工的一切物質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間接的不正當利益。
第二條不正當利益: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肉交所任何員工及關聯人員直接或間接贈送禮金、物品、有價證券或采取其他變相手段提供不正當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支票、信用卡禮品、樣品或其他商品、娛樂票券、會員卡、貨幣或貨物形式的回扣、回傭、就業(yè)或置業(yè)、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付款的旅游、宴請及個人服務等。
第三條利益沖突:包括但不限于(1)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不得向肉交所員工及其關聯人員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2)非肉交所單位的股東、監(jiān)事、經理、高級管理人員、合作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成員系肉交所員工或其關聯人員的,應在合作前以書面方式如實、全面告知肉交所。(3)合作過程中,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不得允許甲方員工及其配偶持有或由第三方代持有乙方股權(但通過公開的證券交易市場且低于發(fā)行在外5%的權益、通過直接或間接持有無實際控制權的基金、或通過受益人非本人或關聯人員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亦不得聘用肉交所員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外包服務、兼職、咨詢顧問等其他形式)。非肉交所單位如有聘用甲方員工配偶及其他關聯人員任職于基單位的,應在聘用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方式如實、全面告知肉交所。
第四條若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違反上述約定行為之一,肉交所有權單方部分或全部終止與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的協(xié)議,同時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應向肉交所支付10萬元違約金或者支付所涉訂單(協(xié)議)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兩者以高者為準。如果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未及時支付違約金,肉交所有權從協(xié)議款項中直接扣除。對于非肉交所單位或個人,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向肉交所員工及其關聯人員提供不正當利益的,如果主動向肉交所提供有效信息,肉交所將會給予繼續(xù)合作的機會及免于上述處罰。
第五條如有知悉懷疑肉交所員工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歡迎與肉交所內控管理中心聯系。信息提供者提供的有關商業(yè)賄賂行為的信息一經查實,肉交所將根據事件的影響程度給予信息提供者5000元至10萬元人民幣的現金獎勵(最低不少5000元),特別重大影響的事件將獎勵20萬元人民幣或以上。
肉交所專用郵箱接受各方的投訴3490766@qq.com 電話:15600000040。
肉交所會對所有信息提供者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嚴格保密。